他彷彿通過自學掌握了氣味的龐大詞彙表,這些詞彙使他可以隨意造出大量的新的氣味句子來——而他能做到這點,恰恰是其他孩子使用人家辛辛苦苦灌輸給他們的詞彙,初次結結巴巴地說出描寫世界的非常不完善的傳統句子時那樣的年紀。
徐四金 《香水》
自古以來即使哲學家們普遍地認為感官是人類知識的來源,不過相對於視覺和聽覺,嗅覺往往是最被忽視的感官。有趣的是,它一方面被視為不入流的"低級"感官,不過卻倒也不似味覺和觸覺般,明確地被歸類成肉慾、獸性、非理性--光譜的另一端而被嚴厲撻伐。因為這樣模糊難辨的角色,嗅覺總是被一層曖昧、模糊的氣息所籠罩著。 在閱讀這些資料的過程中,最有趣的就是在比較自然科學和文化學等等人文科學對於人類氣味發展的解釋。在進化論的觀點下詮釋人類對於氣味掩蓋的原因,說實在地,還真是頭頭是道哩。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下次就再繼續介紹吧。
古希臘時期亞里士多德把嗅覺定義為一個中介的感官,介於外感官(視覺和聽覺)和內感官(味覺和觸覺)之間。他認為,嗅覺是外來的刺激,並必須透過外在的空氣的傳導才得以作用,不過產生的感受卻也需要身/主體作為媒體中介才能被感知;因此嗅覺既是外來的客體,也是內在的主觀感受--一個既內又外的感官。在中古時期至近代,嗅覺因此被許多哲學家視為是"某種外來的味覺"、一個"曖昧、雌雄同體的、無法分辨的中介感官"。
此外,對於嗅覺的忽視其實也由於對於嗅覺描述詞語的匱乏。相對於視覺和聽覺,它們皆因為外在的客體,所以即使產生的感受因人而異,不過至少因為聲音和物體都被視為是外在實存的客體,所以都可以被抽像化為詞語而被描述與記憶,嗅覺則因為作用於身體內部,總難以被抽像化、分類為一套嗅覺的描述微分詞語。當我們在描述嗅覺時,也因為這個原因,總是借助於其他感官的詞語,譬如說:這聞起來像是"香蕉"、"清潔劑"或是這聞起來很"髒"或是"協調"…。
至於另一個嗅覺始終被貶低的原因,哲學家認為嗅覺過於主觀性,總無法客觀地透過外在的事物被引發。即使嗅覺還是被認為是辨認事物的媒體,不過正如法國哲學家Maurice Pradines 的說法,嗅覺總無法讓人精確地辨識世界及區分事物,因為嗅覺牽涉了很大程度的個人主觀性,因此即使作為感官之一,也只能粗糙、簡略地比較和連結事物和概念。由此一來,嗅覺即使被尼采推崇為最崇高的感官,凌駕於視覺、聽覺、觸覺和味覺之上,直至二十世紀嗅覺始終都不是感官討論的焦點。
不過,正如許多文化學者所共同認定的,在十八世紀末及十九世紀初時,如果研究的範圍有所限定,至少在歐洲大陸,有許多文化現象都說明了人們嗅覺靈敏度的提高。譬如在十八世紀末起,中產階級的人們才漸漸發展出"分床"的概念,之前總是共用的床才逐漸被個人化、私人化,這一嗅覺的發展也被歷史學家解釋為"自我概念"的開始發展;又譬如十八世紀末時,人們才突然開始抱怨起城市的臭氣沖天,而科學家也才開始試圖記錄、區分氣味,並開始研究除臭及下水道的設施。 在嗅覺靈敏化的發展可以解釋為當時對於疾病的懼怕的反應,譬如圖裡那個戴著奇怪面具(Schnabel-Maske )的人其實是十八世紀的瘟疫醫師(Pestarzt),當時認為只要隨時接吸入的是香氣,即可以避免染病。因此醫師在他的人工鼻罩裡裝滿了散發香氣的植物及香料,以便在接觸病患時避免染病。不過除了醫學的防疫之外,氣味也漸漸被用作化分族群、階層的工具,譬如納粹時期,猶太人就被刻板描述成一個散發臭氣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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