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7

藝術 vs 社會運動:從global aCtIVISm談起

2013年伊斯坦堡的抗議行動中,一個女子閱讀《薛西佛斯的神話》(The myth of Sisyphus)作為無聲的抗議。Photo: George Henton

一份假造的紐約時報、1527支用槍枝鑄成的鏟子

對於許多紐約、洛杉磯或是其他幾個城市的通勤族來說,2008年11月12日鐵定是一個非常特別的日子。因為在路邊發放的《紐約時報》頭版上,他們終於讀到了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結束的消息。令人振奮的新聞還不止這個,翻到內頁,他們會繼續讀到政府將設立全民健保,最低工資法案終於通過,公立大學將全面免費而Exxon Mobil石油公司也將在伊拉克進行「公平交易」的訊息。然而,興奮之餘,某些警覺的讀者也會發現手中的這份報紙其實來自「未來」:報紙上的日期是2009年7月4日。事實上,這邊報導的並不是「當下」的新聞,而是對於「未來」的期待。這個「惡作劇」是由多個公民、藝術團體共同策畫了六個多月的行動。

時間往前一年,地理位置往南移,藝術家雷耶斯(Pedro Reyes)2007年在墨西哥西邊一個以毒品非法交易和槍擊案知名的城市,庫利亞坎(Culiacán),發起了一個活動:他與地方電視台合作,在地方電視台播廣告,邀請當地居民用槍枝來換取可以兌換民生必需品和電器的票券。在最後,雷耶斯把收集來的1527支槍械(其中百分之四十屬於軍隊專屬的重裝備武器)重新熔化、鑄成了1527支鏟子,把鏟子分送到不同藝術機構和學校去,計畫用它們在各地種植1527棵樹。

「全球行動主義」

近二十年來,類似這樣的「計畫」、「行動」越來越多。先撇開這些行動究竟是「藝術行動」或是「社會運動」,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確認的是,越來越多藝術家選擇脫離藝術體制替他們圈限出來的領域、生產模式,更積極地介入更複雜且充滿不確定性的社會現實。他們不再以製造「用來展示的物件」為終極目標,而更著眼於「過程」與「觀眾的參與」,嘗試著在公共領域中直接創造出「行動」與「情境」。這類作品往往和許多概念連結在一起,譬如關係美學(relational aesthetics)、社會實踐(social practice)、社群藝術(community art)、政治藝術(political art)、社會美學(social aesthetics)、新類型公共藝術(New Genre Public Art)。在這其中,不斷被喚起的關鍵字則是:行動主義(activism)、參與(participation)、社會承諾(Social Commitment)、限地制作(site-specific)、對話(conversation)、公民、民主、平等云云。

事實上,這幾年來,包括英語和德語界都開始關注這個現象。一方面,藝術史家開始爬梳這類型「藝術行動」的起源:有人把它回溯至法國大革命,也有人把它歸結到一戰時的前衛派或是六○、七○年代的政治、藝術運動。另一方面,也有學者開始收集、檔案化近十幾年來的「藝術行動」並將相關的宣言、文件重新匯集成冊。在這個脈絡之下,懷柏(Peter Weibel)2013年底在德國卡斯魯爾科技媒體藝術中心(ZKM)策畫的展覽「全球行動主義」(global aCtIVISm) 野心顯得更大,因為除了展出超過一百件作品、案例,他更企圖用網路資料庫和一系列演講、研討會,在美術館的框架下勾勒出當代社會運動的世界版圖。而且,他更認為由「行動主義」和「藝術」混合而成的「藝術行動主義」(artivism)是二十一世紀的新藝術形式。

global aCtIVISm 展覽場景。Photo: Wootton © ZKM | Karlsruhe 2013

「公民運動」與「藝術」

只不過,作為一個觀者,我們仍會心生狐疑。因為第一眼看來,「全球行動主義」實在太過雜食:它不僅展出了傳統意義底下的「藝術作品」,也展示了公民團體製作的標語、旗幟,譬如綠色和平組織在2009年製作、用來呼籲已開發國家對環境保護投入更多補助的標語:「如果世界是銀行的話,你們早就解救它了」。除此之外,展覽甚至把在抗議活動中形成的資訊牆、帳篷群,社群網站推特、臉書,左翼哲學家的著作和全世界各地訴求不同、背景也不同的公民行動記錄當成是展品展出。相對於其他同樣嘗試著處理「藝術」與「社會」關係的藝術史家,懷柏無疑走得更遠也更要激進。對他而言,「公民運動」和「藝術」已然重疊。而傳統概念中的「藝術作品」只能被視為眾多「行動策略」中的一小部分。「藝術行動主義」所運用的策略還包括封鎖、占領、快閃、罷工、塗鴉、文化干擾、海報、網路活動、寫請願書等等。


global aCtIVISm 展覽場景。Photo: Wootton ? ZKM | Karlsruhe 2013

可是,為什麼「公民運動」能等於「藝術」?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回到「藝術」誕生的時刻去講。在〈從代表性到表演性民主〉(Von der repräsentativen zur performativen Demokratie)裡,懷柏提到,古希臘著名的雕刻家波利克里特(Polyklet)為了追求人體的「理型」,會先透過測量許多人,來獲得一個平均值、一個能涵括、代表多數人的「尺度」。對懷柏來說,這並單純不只是在藝術家在美學上的考量,因為這也對應著同時期「自由公民」的崛起和「民主」概念的誕生。在這邊,「藝術」和「民主」的相同之處在於,它們都預設了在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群體不是由少數貴族,而是由其中每一個公民所定義。

在歷史上,民主在「議會」中被機構化。議會是全體公民的「代表」(representation),它代表公民參與國家事務。在藝術中發展出來的則是「再現」(representation)的概念:圖像能忠實地呈現外在世界。透過「再現」,民主和藝術都同樣預設了「公民」和「外在世界」可以毫無損傷的被轉譯、體現出來。

然而,在二十世紀以來,「民主」與「藝術」都遭遇到了深刻的「再現」危機。在政治上,人們漸漸發現,「代議民主」並不能充分代表、彰顯、保護「公民」的權利與利益。在藝術中,因為「攝影術」的發明,藝術開始拒絕作為把世界凝結固定下來的觀景窗。或是拒絕「透視法」,或是讓顏色不再附屬於所呈現的景物、成為作品主角,或是宣稱「日常物件」就是「藝術作品」,從印象派、前衛派、杜象到Fluxus,藝術開始從「再現」的任務中掙脫出來,介入日常與社會,成為觀念、事件、遊戲、指令、行動。觀眾的角色也從被動的接收者,轉變成主動的創作者、參與者。

對於懷柏而言,這幾年來由非政府組織發起的抗議、公民運動,之所以能被視為是「藝術」,不僅是因為藝術在六○年代以來已經漸漸向「行動」、「生活」靠攏,更是因為在代議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在國家、市場會透過大眾媒體操控公眾意見的時代,藝術的角色已經轉變:藝術不再具有自主(autonomy)、絕對或是獨立性,而只能是一種行動的指南,一種「民主」的媒介。就像是波利克里特在「藝術」和「民主」之間建立了新的聯繫一樣,藝術必須在「機構」之外提供「公民」重新介入、參與、實踐民主的平台、實驗室和場域。藝術家的角色從藝術品的製造者轉變成系統的批評者和逃逸者,而藝術的媒材也從油畫、雕塑轉變成傳單、塗鴉、網絡…。懷柏認為,「藝術行動主義」不僅是一種新的藝術形式、新的公民社會行為(在aCtIVISm中,他把「公民」的拉丁文,CIVIS,大寫標示了出來),也是一種新的「表演性民主」(performative Demokratie)。

global aCtIVISm 展覽場景。Photo: Wootton ? ZKM | Karlsruhe 2013

「公民運動」與「藝術」的界線

話說回來,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上面提到的「藝術史」當然只是策展人懷柏的假設(或是該說是「期待」)。不管我們有沒有被他的史觀說服,回到展覽本身來談,「全球行動主義」所面臨的難題和每一個處理「藝術行動」的展覽相同:作為一個展覽,「全球行動主義」即便多麼強調「參與」、「民主」,它本身並不是「事件」、「行動」,而註定要在事後,用留存下來的文件、相片、記錄來「再現」行動。正因為如此,作為展覽觀眾的我們仍然只是懷柏概念中尚未進化完成的「旁觀者」。觀者面對的亦不是「行動」,而是行動的「影像」。


在展覽期間,美術館曾經邀請行動份子對展覽空間「加工」。當在他們在處處提醒觀眾不要觸摸展品的美術館牆上留下「請觸摸展品」和「運動無法被策展」時,我們看到的也是「藝術機構」和「行動主義」之間的對立關係。事實上,這個關係在歷史上並不少見。從前衛派到後來的Fluxus或是情境主義,「行動」不僅是企圖打破藝術和生活、個人與群體、作著和觀者、主動與被動之間界線的嘗試,也是對於藝術機構的批評和對於被收編成作品、被神聖化、商品化為藝術的頑強抵抗。當然,後來歷史的證明,這些「反藝術」的革命終究都被「藝術機構」吸收、寫進了藝術史冊,放進了美術館。(藝術和資本主義需要的不正是這些源源不斷、供應不絕的「革命」、「反方意見」嗎?)但是,我們仍然得問的是,「藝術機構」在歷史化、理論化這些藝術行動之外,它能不能對於自己在社會中扮演角色,甚至是對於整個藝術體制有更大膽的想像?

回到「公民運動等不等於藝術?」這個問題上談。如果我們順著二十世紀的藝術史讀來,很容易有一種「藝術和公民運動的區分漸漸模糊」的印象。不過,我們仍然得回頭檢視,為什麼在十八世紀以後開始去區分「無用」的藝術和「有用」的科學,把藝術排除在日常和社會之外,認為藝術具有自主性和獨立性?在一開始,藝術之所以被賦予了絕對的自由和豁免權的緣故,是因為我們認為,藝術有能力在整個政治體制、道德規範之外提出超越整個系統的批評和想像。藝術不需要文以載道或是政治正確,也不隸屬、屈從於任何時空的範疇。就這一點而言,藝術基本上是與公民運動互相對立的,因為公民運動反對的正是藝術中的個人主義和自我中心。當藝術開始在二十世紀迴身檢討自己的社會角色時,藝術開始介入社會,尋求更實質的影響力。不過,在歷史上,我們除了看到藝術的感染力(譬如說,藝術在六○年代平權運動中獲得的成果),也看到藝術在尋求影響力的過程中成為政治附庸的例子(譬如未來派後來投入了義大利法西斯獨裁政權的陣營)。因此,或許重點並不(只)在於「我們能不能在社會運動和藝術之間畫上等號」,而是我們該如何在「藝術」和「社會運動」之間維持著它們聯繫的同時,也保持著它們之間相互排斥的張力,在尋求社會改變的時刻,也同時捍衛著去想像另一個社會、另一種價值觀與另一種全然不同於當下生活的權力。

2 則留言:

  1. 在尋求社會改變的時刻,也同時捍衛著去想像另一個社會、另一種價值觀與另一種全然不同於當下生活的權力。

    An inspiring sentence !

    回覆刪除
  2. 藝術並不「在尋求影響力的過程中成為政治附庸」,而是本身就是政治:美感政治、品味政治、(傳統派系)政治政治。
    未來派並不因為與墨索里尼結盟,就失卻了介入當代的符碼與文化想像的角色,只是我們得去挖掘才記得這樣的、被掩埋在好幾個地層下的真實。
    畫不畫上等號,真的對問題影響不大,而是作者結語所說的:尋求社會改變的時刻、保持互斥張力、維持聯繫與想像。

    回覆刪除